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违反法令规则的行为处理程序规则》(公安部第105号令)等法令和法规的有关要求,现将晋城市城区启用的固定式交通技能监控设备地址向社会公告: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为公告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于2025年5月15日起,对被交通技能设备抓拍的交通违反法令规则的行为予以处分,请广阔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令和法规的相关规则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