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各级招生和报名点(中学)采集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信息,建立和管理考生电子档案,按照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统一信息标准和建立高考考生电子档案的技术规范与管理要求,制定本方案。
考生的电子档案信息包括高考报名信息(含考生电子照片)、体检信息、优惠资格信息、专项计划资格信息、志愿信息、高考(含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信息、考试诚信记录信息、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信息、综合素养评价信息等九项信息,通过对高考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体格检查表、考生优惠资格审核表、考生专项计划资格审核表、考生志愿表、高考(含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考生考试诚信记录、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及综合素养评价等信息的采集、转换、汇总,形成考生的电子档案。
最低配置要求:计算机(CPU四核3.0GHz以上、内存16G、硬盘1T)、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高像素数码摄像头或数码相机、宽幅高速激光打印机、高速宽带上网、移动端设备(手机、PAD均可)、其它用于采集符合规定标准的考生照片的硬件设施(补光灯、背景板等)。
应用软件: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考信息管理系统”)(网址:)、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最新版、Excel文件编辑软件、防病毒软件、“湖南招考”APP、“潇湘高考”APP等。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县(市、区)招生办主要负责人为信息管理责任人,同时确定1名具体从事信息工作的同志为信息管理员。信息管理员一定要具有较强的计算机专业相关知识与技能、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过硬的业务能力。
报名点(中学)按我省高考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要求采集和确认考生报名信息(含考生电子照片),县(市、区)招生办负责组织所辖报名点(中学)完成考生的报名信息采集工作。市(州)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所辖县(市、区)考生的报名信息采集工作。
体检工作结束后,在体检医院(医疗单位)的配合下,由县(市、区)招生办负责,使用“招考信息管理系统”,对照体检表逐项录入考生的体检信息,并进行校对、确认。采用无纸化体检方式的县(市、区)可以直接通过“招考信息管理系统”导入体检电子信息。
根据我省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有关要求,符合有关条件并有意愿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通过“考生综合信息平台”或“潇湘高考”APP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可以通过线上审核的,我院直接通过线上审核并采集优惠资格信息。不可以通过线上审核的,考生须打印审核表,并携带审核表和相关材料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核手续后,将审核表交县(市、区)招生办,由市(州)教育考试院汇总,我院统一组织对审核表进行扫描并采集优惠资格信息。
根据我省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有关要求,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愿享受有关政策的考生通过“考生综合信息平台”或“潇湘高考”APP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可以通过线上审核的,我院直接通过线上审核并采集专项计划资格信息。不可以通过线上审核的,考生须打印审核表,并携带审核表和相关材料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核手续后,将审核表交县(市、区)招生办,由市(州)教育考试院汇总,我院统一组织对审核表进行扫描并采集专项计划资格信息。
考生志愿信息由我院统一采集。考生根据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考生综合信息平台”或“潇湘高考”APP填报高考志愿。考生
完成后,无需再到报名点(中学)进行签字确认。每批次志愿填报截止后,考生不能再填报和修改本人该批次的志愿信息。
考生的电子档案是网上录取的重要依据。为确保考生的电子档案符合网上录取的要求,考生的各项电子信息采集必须准确、完整,并且要与纸介质档案完全一致。为此,各级招生在采集、校对、确认考生信息时,一定要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确保考生电子档案准确无误。
考生电子档案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专用信息,各级招生部门一定要建立岗位责任制,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考生电子档案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仅用于向有关高等学校提供录取依据,所有从事档案管理和维护的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考生电子档案信息,违者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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