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4日以书面及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张何欢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该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领取的薪酬,均按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等因素进行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该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薪酬,均按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等因素进行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目前的情况及自身发展阶段,结合公司2024年度的盈利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依据公司发展的策略用于公司发展资金所需。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170,881.63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的目前情况及自身发展阶段,结合公司2024年度的盈利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研发技术和升级改造等以保障公司经营计划和战略目标的顺利推进,逐渐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同时兼顾应对外部风险的必要资金储备,为实现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与会董事全票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与会监事全票通过该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等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以及《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和使用情况作出如下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78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5年。公司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人民币6,500,000.00元(含增值税,下同),实际存入本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户资金人民币193,500,000.00元;另扣减其余发行费用1,096,606.8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2,403,393.1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470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制定《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况。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8年7月,本公司、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与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目前,本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的管理符合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及有关规定。

  注:“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已通过自有资金账户支付的中介及其他发行费用1,096,606.8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笔费用已转出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DOCVARIABLE附注二级\*MERGEFORMAT(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威帝云总线车联网服务平台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一致。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管理,资金不存在潜在合同安排或潜在限制性用途,也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情况。

  DOCVARIABLE附注二级\*MERGEFORMAT(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有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有关产品的情况。

  DOCVARIABLE附注二级\*MERGEFORMAT(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DOCVARIABLE附注二级\*MERGEFORMAT(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威帝云总线车联网服务平台项目,于2024年7月27日发布了《关于调整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将威帝云总线车联网服务平台项目实施进度调整至2025年7月完成。

  (1)云总线车联网服务平台项目除在实验室满足相关性能外,为了确认和保证产品的可靠性和稳定性,还需要经历一系列严格车辆实测试验。这些测试需要漫长的试验周期以及在实际环境中多样本和场景应用验证,该过程可能持续数月,甚至长达1~2年。2024年,因应客户需求变化和新功能的加入,实验周期有所延长,使得项目进展相对减缓。

  (2)在前期测试和验证阶段,公司积极与下游客户进行深入的交流和沟通,认真听取并采纳了客户的反馈和需求。基于这些信息,公司对车载硬件终端进行了升级,将其与智能座舱域控制器整合,打造出车联网智能座舱域控制器。该控制器采用模块化设计,其基本功能模块已经设计完成,而与车联网融合的功能正处于联合调试阶段。鉴于该域控制器功能繁多,加之2024年研发期间客户需求的显著变化,这些因素共同影响了项目的整体进展速度。

  公路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产业,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需要和先决条件。作为我国综合立体交通网建设的组成部分,公路交通运输正朝着绿色和智慧化的方向发展。在城镇化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城市公交和城际客车作为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减轻城市交通压力、提升城市绿色发展水平以及构建和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同时,促进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替代、倡导绿色出行方式以及不断提高交通运输的智能化水平,已成为国内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关键趋势。

  “十四五”规划期间,包括智能公交在内的智能交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无人驾驶、智能网联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锂电池、燃料电池等新能源电池的深入研发,推动公交车等运载工具智能化、绿色化水平不断提升。2024年1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的通知》,围绕建设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提升车载终端装配率、开展规模化示范应用等9个方面,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国民经济的复苏和科学技术的持续进步,城市公交特别是智慧公交领域,依旧拥有广阔的市场发展潜力。

  在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的背景下,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交通运输部等多部门陆续发布了一系列与车联网相关的政策,鼓励发展智慧交通、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智能车载系统等领域,推动交通体系向智能化转型,推动产业快速、规范化发展,以此提升国内物流运输效率和民众出行效率,减少碳排放。

  车联网技术随着智能网联汽车的布局节奏加速深度耦合,迎来新机遇。得益于《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以及《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政策的支持,我国正不断推进车联网协同服务综合监测平台,加快智慧停车管理、自动驾驶等应用场景建设的发展。这些举措正推动城市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载运工具以及环境网联化和协同化进程,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生产和经营环境。因此,企业需要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及时升级产品和服务,以适应行业的变革和需求。

  在《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我国明确提出积极稳妥发展车联网。车联网技术以其高速、低时延和高可靠性的特点,能够显著提高车辆的安全性和道路通行效率,为智慧交通的发展赋能。随着智能交通的发展,车联网技术的普及率逐渐提高,用户群体持续扩大,市场需求也呈现出增长趋势。

  ②优质的客户资源。公司深耕客车车身电子行业多年,始终专注于客车车身电子控制产品的生产、销售与研发。公司采用CAN总线作为数据来源的车载智能终端,具备较高的行业进入门槛。公司是金龙集团、北汽福田、中通客车等国内大型客车企业的主要配套商,同时也是重汽集团等卡车生产企业配套商。公司目前提供配套的国内客车、卡车生产企业超过70多家。公司具有一定的客户黏性,优质的客户资源为本项目的推广应用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市场渠道占优。

  ①市场进入风险:车联网行业参与者众多,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技术不断更新迭代。在细分的车联网数字化运营平台领域,对企业的云服务和大数据分析能力要求很高,竞争者有专注数字化运营的车联网企业、ICT(技术与通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同时,一些客车厂商也推出了车载智能终端和大数据平台。该领域已经形成了一批头部企业,随着现有参与者对市场的深入挖掘和与客户关系的进一步加强,新进入者在该领域获得一定的市场空间的难度增加。

  ②人员流失风险:客车车身电子行业公司的主要资源是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目前,部分细分领域对人才的争夺已呈白热化趋势,确保核心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稳定成为公司持续生存和发展的关键。随着人才争夺的日趋激烈,一旦关键项目成员离职,可能会对项目的技术实施和进展造成障碍。

  ③技术与市场风险:随着技术的持续进步和优化,紧跟技术趋势和客户需求的变化至关重要。一方面,本项目技术研发的标准和要求在不断提升,另一方面,宏观经济的不稳定性和宏观政策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客户需求发生变化,若项目研发过程中遭遇技术难题未能及时突破,或未能及时适应市场的变化,将可能导致项目无法完成验收测试。

  经公司对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实施困难进行重新评估,公司认为“威帝云总线车联网服务平台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具备投资的可行性,公司将继续推进该项目。鉴于项目经多次延期,公司将在后续实施中密切关注外部市场环境、下游客户需求的变化,以及项目技术发展、市场竞争和商业环境的变动。公司将开展新一轮的市场调查,全面分析客户需求,对满足市场当前需求的可行性进行深入研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可能会对募集资金项目的后续实施进行适当的调整或变更,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因此,公司募投项目后续实施仍存在延期、调整或变更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公司会根据募投项目的变化调整情况,及时对外披露募投项目的进展。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均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威帝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威帝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2018年7月27日划转到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2,824,960.58元,其中本期使用募集资金1,022,020.84元,无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

  注5:威帝云总线车联网服务平台项目,包括各模块开发及后续测试和试运行,整体产品建设期2年。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威帝云总线车联网服务平台项目实施进度调整至2025年7月完成。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5,055,505.20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55,483.51元,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5,954,722.7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6,170,881.63元。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及新项目建设需要。

  公司是国内汽车电子控制产品供应商,产品主要目标市场是大中型客车市场,已进入到新能源卡车市场。根据中国客车统计信息网数据,2024年全年,行业共销售6米以上客车12.6万辆,同比增长33.39%。2024年全年,6米以上新能源客车累计销量达到5.7万辆,同比增长43.16%。

  国内市场,旅游市场从复苏转入繁荣发展,支撑公路客运总体需求大幅增长,同时随着新能源客车补贴政策、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定制客运发展以及十四五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城市、城乡交通一体化等示范项目建设推进等一系列政策刺激,国内大中型客车市场需求总量同比大幅增长。海外市场,公交、旅游、客运等各细分市场需求持续恢复,部分国家和地区在经济技术因素和环境保护政策等因素驱动下,新能源客车需求持续增长。主要竞争对手目前也布局了座舱域与车身域产品,技术发展较为迅速,对国内、外市场,均已形成一定的竞争力。

  公司是国内汽车电子控制产品供应商,一直致力于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CAN总线控制系统、汽车组合仪表、智能座舱系统、车身域控制器、BCM车身控制模块、汽车行驶记录仪、总线控制单元、控制器(ECU控制单元)、云总线车联网系统、传感器、全液晶仪表等系列产品。产品主要适用于各种客车、卡车、特种车系列。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是作为整车制造商的一级配套商直接向其配套供货。由于每一款车型都有不同的技术规格,需要根据不同车型设计与之配套的电子零部件,因此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在收到客户的具体订单需求后,组织生产部门进行生产,并根据客户指令配送到指定地点。销售模式是以直销为主,少量经销为辅。经营业绩主要取决于行业需求增长情况、公司产品竞争力和产品的成本控制能力。目前汽车工业已形成了一套对前端配套供应商严格的资质认证体系,经认证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够进入客车整车厂商的配套体系,整车厂商从认证合格供应商处采购车身电子产品。公司在全国主要区域及客户所在地建立办事处及代理商,能够提供快速、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注重研发投入,研发投入占比16.92%。继续对全液晶仪表、控制模块、智能座舱系统、车身域控制器等新产品加大研发投入,扩充公司产品链,执行梯次化的产品体系。在深度理解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凭借创新产品和优质服务增加客户黏性,使产品更贴合市场对汽车智能化、网联化的发展趋势,增加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加强经营管理团队建设,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优化产品性能,确定保证产品质量及稳定性,积极开发优质客户,同时加强对应收账款回款率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率,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公司深耕客车电子领域二十余年,经验丰富,品牌认可度高,同时公司具有技术先进、售后服务网络完善、产品质量稳定等特点,产品已随主机厂整车批量销售至全球90多个国家和地区。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和主要营业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股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规定的能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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