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

   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为丰富。建国以后的相当长时间里,物质水平的普遍低下造成人们偏重物质上的追求,公共文化服务十分薄弱,改革开放前期也没有明显改观。但在改革开放后期,经济发展阶段和人们需求的提高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展迅速,一个覆盖全国多数城镇和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形成。2008年末,共有广播电台257座,而1949年只有49个;电视台从无到有,达到277座。有线万户。年末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6%,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7%。 2005年末,我国共有广播电台273座,电视台302座,教育台50个。全国有线万户,有线万户。年末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4.5%;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5.8%。(2006年2月国家统计局公布)中国现有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和转播台744座,调频发射台和转播台17554座;电视发射台和转播台51517座;微波站3006座,微波线公里(微波主要作为备份手段);卫星地球站34座,卫星收转站82.6万座;使用4颗卫星29个转发器转播126套广播节目和74套电视节目;国家广电光缆干线万公里,省级干线万公里,地市、县分配网300多万公里,联通1亿多户家庭;中国城乡有收音机5亿台,电视机3.7亿台,广播听众近12亿,电视观众近13亿;已经建立了无线、有线、卫星等多技术多层次混合覆盖的、现代化的、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的广播电视覆盖网。

  广播电视系统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宣传报道任务,营造了团结奋进、昂扬向上、开拓创新的良好舆论氛围,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舆论环境。

  各级广播电视部门认真制定周密详细的宣传计划,组织最强的力量,拿出最好的频道频率和时段,多层次、多侧面、多角度,深入持久地进行宣传,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灵活多样,形成了学习、宣传、贯彻十六大精神的新热潮,兴起了学习宣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如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系列专题《新世纪的旗帜》和系列报道《旗帜》、中央电视台系列报道《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系列节目《群众利益无小事》等,在听众观众中引起强烈反响。一些地方电台电视台的宣传也富有创造性,受到群众的欢迎,如温州电视台的理论宣传别具一格,成为当地收听率最高的节目。

  按照中央的要求,切实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宣传质量显著提升,宣传效果明显改进。改进了会议和同志活动的报道,突出实质内容,注重新闻价值,会议新闻大幅度减少,新闻信息量大幅度提升,新闻的可听性、可视性大大增强;改进了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报道,充分显示了广播电视在应对处置社会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方面特有的作用和使命,在激烈的国际传媒竞争中展示了中国的声音,受到国内外的一致好评。

  广播电视“两会”报道在报道内容和表现手法上都有较大变化,整个宣传呈现出了不同于以往的新气象。在抗击非典宣传报道中,广播电视及时传播真实信息,稳定公众情绪,引导社会舆论,动员社会力量,激发民族精神,确保在非典期间宣传管理渠道畅通,运转有序。广播电视对伊拉克战争的报道,打破常规对战争实况进行了全程直播,在报道时效、持续规模、组织运作、高技术运用等方面都突破了以往对重大国际新闻事件的报道。在报道伊拉克战争期间,中央电视台第一、四、九套节目收视率分别上升了10倍、24倍和8倍。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海湾零距离》节目每日收到听众手机短信超过2万条,中国国际广播电台遵循对外广播规律,强化报道时效,突出反映中国立场,客观报道各国反应,也赢得海外听众一致好评。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英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等16个语种的节目,已在北美、欧洲、非洲、拉美的30多个重点国家和地区大中城市的中波和调频电台直接落地,每天累计播出74小时;中央电视台第9套、第4套节目在美、英、法等104个国家和地区实现了整频道有效落地,其中第9套在境外落地入户数由2002年底的600万户增加到1700万户;在北京举办了2003中日韩媒体合作研讨会和ABU版权工作组年度会议的工作。

  (西藏、新疆工程是2000年9月启动的。是为了加强西藏、新疆等边远省区广播电视覆盖的工程)。2003年开始“西新工程”第三阶段第一期工程的建设,在原有七省区基础上增加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内容从广播扩大到电视、电影,加强了“走出去”工程。新建、扩建了一批广播发射台,新增、更新了一批发射机;新建一批监测台、遥控监测站和数据采集点。针对“非典”疫情带来的困难,发扬“西新精神”,制订“西新工程”第三阶段第一期实施工程有关原则和代播方案,组织实施广播智能调度系统。组织编制了“西新工程”第三阶段第二期技术方案,重点是提高西部地区广播电影电视的水平,加强边境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大力推进“走出去”工程,加强中国广播的对外覆盖工作。

  编制了《用户管理系统与监管平台数据交换接口技术方面的要求》、《有线数字电视条件接收系统应用指南》等12项有线数字电视发展急需的技术方面的要求和规范;组织制定了指配付费电视频道识别号办法,并编制了相应的管理软件;组织制定了《广播电视音像资料分类标准》、《电子节目指南(EPG)》、《数字电视广播系统中的数据广播标准》、《调频广播覆盖技术规定》、《数字音频设备的满度电平》、《数字音频系统同步》等标准。4项电影标准列为国家标准计划,并拨付了补助经费;完成了电影行业原4项国家标准向行业标准的转化工作。参与了国家标准《电磁辐射暴露限值和测量方法》制定工作,提出了广电设施电磁辐射情况测试技术方案。

  全国有线数字广播影视技术新体系正在慢慢地建立。中央数字电视付费节目平台于建成,一些省也相继建立节目平台并试播。经批准的第一批数字付费电视频道开播,开始为广大观众提供广播影视的市场服务。制订了《建立有线数字电视技术新体系的实施建议》和14项行业技术方面的要求,规定了有线数字电视技术框架以及节目制作、播出、集成、传输、分配、服务、监管、机顶盒等方面的技术方面的要求,为有线数字电视的试点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上的支持和保障。

  一是充分的利用传统的广播模式扩大中央和省级广播节目的覆盖。第一期30个城市的扩大广播覆盖工程制定了技术规划方案,并初步形成了25个城市、60个频率的第二期技术方案。二是探索传统广播技术新的实现手段和改进,组织研究中波天线的小型化,并在有条件的省推广交通类广播节目的调频同步广播技术。三是制定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开办的节目在北京落地的技术方案。四是充分的利用现有广播发射台站的布局扩大覆盖。五是充分利用新的技术方法扩大覆盖,积极协调中央台采用L波段卫星数字声音广播的技术方案和运营方案,并完成了对卫星声音广播抗干扰措施和安全保障体系的论证。

  按照中央的要求,围绕广播电视宣传、电视创作、体制改革、社会管理、产业高质量发展、队伍建设等重大课题,组织并且开展了深入的、大范围的调查研究,按时完成了11个调研报告并上报中央。在调研的基础上,遵照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和[2003]21号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广播影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配套的相关文件并下发执行,审核批复了浙江广电集团、山东广电总台、南京广电集团、厦门电视台、深圳电视台和中国电影集团公司、长春电视集团公司等7家试点单位的实施方案,审核批复了广东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和峨眉电影集团组建方案,试点单位和已经成立的广电集团的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展开。中国广播影视集团积极进行新探索,提出了新的改革思路,在网络公司的重组转制、融资和艺术团体的改制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突破,为下一步全方面推进整体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各级电台、电视台积极地推进以频道频率专业化、栏目个性化、节目精品化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改革,切实加大了频道频率调整和栏目节目改版的力度,频道频率的定位更准确,特色更鲜明,结构更合理,栏目节目面貌焕然一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在二、三、四、七套节目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又推出了一、五、六、八套节目改革方案并着手实施;中央电视台在对原有各套节目进行改版调整的同时,按照中央的要求新开办了新闻频道、少儿频道;北京电台的《一路畅通》、辽宁电台的《轻风夜线新闻眼》、《南京零距离》,黑龙江电视台的《新闻夜航》等,已成为知名品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深受老百姓的欢迎。

  总局在西安召开了全国广电网络发展工作座谈会,促进全国网络整合和加快网络业务开发。至2003年,北京、陕西、内蒙古、江西等省区市已完成了本行政区域的资源整合,实现了全省区市广电网络的全程全网、统一管理和统一运营。其他各省区市的网络整合工作也正积极地推进,歌华有线、陕西广电网络等上市公司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

  根据有关法律、规章、纪律和上级领导同志指示精神,对广播电视宣传中出现的一些事故和问题及时作出处理。认真组织收听收看工作,调整收听收看范围,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收听收看和视听评议水平。规范了国产电视剧题材立项申报手续、申报期限、申报程序和审查办法,使电视剧创作生产导向正确、结构符合常理、布局适当、竞争有序,避免题材撞车、导向失控、比例失调。经审查,共有1434部34751集立项。根据同一时间播出同一部电视剧的台不允许超出三家的规定,对省级电视台上星节目黄金时间播出的电视剧进行调控,控制涉案剧和古装剧播出比例,对上星节目黄金时间播出的电视剧进行播前审查。编发全国上星节目每月宣传工作总结以及每周黄金时间电视剧播出情况。要求各级播出机构严格执行总局规定的电视剧播出纪律,并对各所属机构进行播出检查,维护了电视剧播出秩序和广播电视宣传纪律。

  调整成立了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影视创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影视创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起草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影视剧创作的若干意见》,规范了相关管理工作程序,使此类题材电视剧的创作管理工作正常开展起来。

  制定出台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对广播电视广告的内容、播放总量、广告插播、播放监管等做全面的规范,并召开全国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广告管理工作。各类新闻媒体进行了充分报道,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受到普遍欢迎。

  对现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政策做调整,规定省级广电行政部门可将社会各类投资、咨询、发行公司或机构(不含境外组织和个人在境内设立的或与境内机构合作设立的各类机构)纳入业务主管范围加强指导和管理,同时规定制作能力较强、业绩突出的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可以独立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核准了北京英氏影视艺术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近年来参与电视剧制作业绩突出、具有相当制作实力的非公有制机构的电视剧制作甲种证资格。

  继续组织各省区市广电部门开展第二期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治理工作,将通过多媒体监看系统搜索到的204家违规播放视听节目的网站通报各地,要求逐个核查处理。与公安部共同开展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治理工作,并及时将系统内单位网站信息安全纳入管理。完成了对美亚音像连锁公司等4家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试点单位的年检工作,发放了《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积极筹备成立“中国网络视听媒体协会”。

  由广电总局牵头,会同中央610办公室、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联合组织并且开展了全国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遏制了私自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问题。制定了《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审批流程及工作要点》,规范境外卫星电视频道在中国境内落地工作。加强境外卫星电视监管平台的安全运行工作,确保了重点时期及各项重点监看任务的完成。

  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操作方法、运作程序、信息表格、立项申报和公告措施等,确保此项工作积极、稳妥、有序地进行;完善动画片引进管理机制。对动画片引进总量、播出和市场需求等进行深入调研。对国产动画片生产,发行和销售等情况做了解,逐步使动画片的引进符合宣传的要求、观众的要求和市场的要求,符合以引进动画片带动国产动画片繁荣的目的。

  启动了广电历史上第一部法律《广播影视传输保障法》的起草制定工作;积极努力配合国家版权局,开展了《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法定许可付酬办法》制定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原则;制定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规定》、《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等8个部门规章和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积极地推进《行政许可法》的贯彻落实,对建国以来广电部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做全面清理,共清理出近40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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